看北大拒录造假文科状元有感
北京大学研究决定,按照教育部文件,放弃录取在民族成分上弄虚作假的重庆市文科状元何川洋。北大招办主任表示,如另有类似情况的考生已经查实,也均取消录取北大的资格。他“希望所有考生引以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并从自身找原因,改过自新,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则错误,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据7月2日《成都商报》)
北大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这是我看到弃录“造假状元”何川洋的消息后最想说的一句话。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的规定,在民族身份问题的造假一经发现,就要取消高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这一规定本来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此前也曾出现过高考状元因为造假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先例,然而重庆市教育招生部门竟然以“未形成加分事实”等为由保留了何川洋的录取资格。这种赤裸裸的强奸政令的行为,把北大等高校推上了前台——录取,还是不录?对北大来说,确实是个难题。
按照三部委的《通知》,监管考生的报考行为以及是否取消造假者高考或录取资格的行政主体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而不是高校。既然重庆市高招办已经决定保留何川洋的录取资格,北大等高校录取何川洋并不违规。再者,各省(市、区)的高考状元历来都是北大、清华等高校争夺的对象。因此,北京录取何川洋似也顺理成章。但录取何川洋的代价显而易见:因为如果何川洋以“造假状元”的身份走进北大,那就意味着北大是一所纵容造假、不重品行的大学,这将极大地损害“中国最高学府”的百年清誉,并将在北大校史上留下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污点——这种损失是100个高考状元也不能弥补的。
确有不少人主张“宽容”何川洋,认为应该“网开一面”。“宽容”确实是一种高贵的品德,胡适甚至认为“宽容比自由更重要”,但“宽容”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不能违反原则。如果“宽容”可以无原则,那么所有的监狱都可以取消了,甚至所有惩罚性的规定也都应该废除了。可是,如此一来,社会还会有秩序吗?公平又将如何保障?以加分为目的,在民族成份上作假,就是挑战高考的公平性,就是亵渎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出台相关的规定就是为了保证公平正义。既然有令在先,那就必须严格执行。不然,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何谈起?
有人认为,应该给何川洋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能毁了孩子”云云。可是,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或被北大弃录,就会“毁了”何川洋吗?他就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吗?其实,何川洋还有很多选择,比如,他可以复读然后卷土重来,或者先在别的大学就读然后再考取北大的研究生,甚至不读大学也未尝不是一种选择。北大不是也说了吗?“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仍然欢迎他!”从改过自新的角度说,取消录取资格或被北大弃录应该更加有利,因为只有付出代价才能让他接受教训、引以为戒,而“网开一面”的结果则可能让他在无信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虽然重庆招办无原则,好在北大依然讲品格。北大的弃录之举,给了重庆市有关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也给全国其他高校作出了榜样,同时它也给全国的考生及其家长一次警示:大学应该是一个圣洁的“象牙塔”,它不仅应该重能力,也应该重品行。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所有弄虚作假的人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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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网上的许多评论,也看了网上的民意调查,有接近六成的网名赞成给这个造假的文科状元一次机会。站在孩子的立场我们确实觉得当事人有可怜的一面,而且其高考分数也很高,且有自首(姑且以自首论)的情节,可是恰恰我们忽略了官方处理此事的说法:依法、依规定办事。最终北大没有破格违规录取此名考生,我觉得是高校在捍卫自己的尊严!大学是社会上最后一片净土,先成人,然后成才,不能成人何谈成才?北大的做法,我是赞同的,也真诚的为这名考生祈祷,希望你真心悔过,我相信明年的状元还是你!